工程瑕疵之問題探討

一、前言

三十多年來,筆者一直在土木工程各領域中工作,得以閱及各式各樣工程樣態,其中以錯誤的工程設計或施工案件,尤令人憂心忡忡。職是之故,本文擬藉由工程照片,逐一闡釋及說明,期有所助益。

二、問題一:管線頂部披覆厚度不足

(一)錯誤樣態:管線頂部水泥混凝土(設計)披覆厚度未達1公分,詳照片1所示。

(二)潛藏瑕疵:1.由照片1可見,管線頂部之水泥混凝土披覆厚度未達1公分,且該部分之材料僅為水泥砂漿,未具水泥混凝土應有之粒料級配規格;2.因管線上方之水泥砂漿披覆厚度不足,當其表面承載應力後,水泥砂漿極易衍產生裂縫及剝脫,造成管線外露情事;3.披覆部分之材質,設計採用水泥混凝土,施工時卻使用水泥砂漿,有不符規定之虞。

(三)改善作為:1.施工單位應依照設計圖說,確實依圖說規定施工;2.應適度加深埋管深度、或加厚披覆水泥混凝土之厚度(抬高鋪面設計之表面高程),必要擇一辦理;3.設計單位應依照法規及準則進行設計工作,若在設計階段時,能先採行試挖,確認管線種類、埋設深度,及完工後之鋪面高程位置,將可避免此類設計錯誤、或是施工錯誤之缺失。

三、問題二:集水井設計型式不當

(一)錯誤樣態:集水井未施作收集排水量之槽井措施,詳照片2所示。

(二)潛藏瑕疵:1.由照片2中之集水井所示,因未施作收集排水量之槽井措施,將導致暴雨量直接往排水溝下游排放,因而完全不具消能、及降低排水沖刷效應之功能;2.若排水溝阻塞時,排放水將大量在集水井處,以湧泉方式冒出,造成該地區積水,或附近民宅之淹水。

(三)改善作為:1.設計單位應依照法規及準則進行設計工作,否則難脫設計錯誤之咎責;2.施工單位發現現況需求,應立即反應並要求業主釋疑,未施工則有改正之契機,否則勢將造成工程瑕疵。

四、問題三:水泥混凝土涵管銜接不良。

(一)錯誤樣態:施工時開挖時,始發現原有之水泥混凝土涵管有銜接不良之現象,詳照片3所示。

(二)潛藏瑕疵:1.不論該涵管係排放污水、雨水或是飲用之自來水,由涵管銜接處之開裂狀況研判,任何流水均會由開裂處滲出,進而嚴重掏空地下土壤層而造成鋪面崩陷;2.續由銜接處判斷,該兩段涵管在原始施工時,即未設置接縫措施,且亦未作防止滲水的處置。

(三)改善作為:針對現況應補作涵管間之接縫處理,並做好防止滲水的措施。

五、結語

任何土木工程各類施工項目,均有嚴謹的設計法規及準則,可供設計工程師遵循辦理。同理,若施工單位的工程師,也能了解設計法規及準則,則等同多了一層保障,亦可避免因設計圖之疏忽,影響工程的品質。

建議主辦機關,應重視設計圖說審查作業,並慎選設計審查委員,才能落實設計圖審查把關的任務,切莫有敷衍了事心態,才是正確的處事之道,庶幾提升工程施工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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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1 管線頂部使用水泥砂漿披覆,厚度未達1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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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2 集水井未施作收集排水槽井措施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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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3 開挖後發現原有之混凝土涵管接頭銜接不良狀況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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