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鍾立來、2陳俊鴻、4楊耀昇、2賴昱志、1邱聰智、1曾建創、5黃國倫、1李翼安、2賴勇安

1國震中心、2臺大土木系、3成大土木系、4永安土木技師事務所、5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地震發生後,有些建築結構沒有損害,另一些則損害,且損害程度不一,有輕度者、中度者、嚴重者及倒塌者。地震工程之學者專家,總想了解個中之差別,是結構之耐震容量過低?或地震之耐震需求過高?從地震中學習,藉以驗證現行之技術,若有不足之處,據以精進之。

在地震發生之前,執行耐震評估,由結構之資料,得其耐震容量;由結構之設計加速度反應譜,得其耐震需求;容量及需求之比值,即為評估結果。但是,真實地震紀錄之加速度反應譜,有別於設計加速度反應譜,且未必全然高於或低於設計反應譜,可能在某些結構基本振動週期,地震紀錄之反應譜高於設計反應譜,另一些則否。因此,地震前耐震評估之結果,未必適用於地震後之耐震評估,據以判別建築結構在真實地震之震損程度。

有鑑於此,本文嘗試以真實地震紀錄為耐震需求,對比於既有建築結構之耐震容量,評估其耐震能力,評估結果或可作為檢討結構震損之參考。

一、結構在真實地震下之耐震評估

蒐集標的建築結構之資料,據以進行側推分析,依結構之用途,選定性能點,以性能點之譜加速度為耐震容量。選定標的建築結構所在地或其鄰近之測站,以其地表加速度輸入,設定結構於性能點之等效振動週期及阻尼比,進行單自由度結構動力歷時分析,以其譜加速度 (最大結構絕對加速度) 為耐震需求。譜加速度之容量需求比,即為評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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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範例結構3D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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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範例結構X向(側推方向)立面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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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範例結構平面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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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中央氣象局HWA008測站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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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 HWA008測站與2018年花蓮地震之相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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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 範例結構柱、梁斷面及其配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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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範例結構之側推曲線及其二性能點 ( A:Vbs=0.8Vmax (I=1.5), B:Vbs=V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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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I = 1.50 ( V = 0.8Vmax ) 時之塑鉸發展圖(ste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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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9 範例結構之容量震譜及其二性能點 ( A:Vbs=0.8Vmax (I=1.5), B:Vbs=Vmax (I=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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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0 範例結構之需求譜加速度及其性能點 ( I = 1.50、V= 0.8Vma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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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I = 1.25 ( V = Vmax ) 時之塑鉸發展圖(ste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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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範例結構之需求譜加速度及其性能點( I = 1.25V= Vma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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