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補強施工中,常見到用鋼框架補強建築結構的做法。由於室內空間受限、或考量施作時建築物能繼續提供服務,在室外直接作加補鋼框架的作法,常常是一個不錯的解決方案。可是在室外加補的這些鋼框架,是否仍應受到建築技術規則70條的防火時效的限制呢?

首先,我們看70條條文的內容:「防火構造之建築物,其主要構造之柱、樑、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應具有左表規定之防火時效...」。其目的在於火災時避免建築物的坍塌,讓人有足夠的逃生時間。因此附屬或次要構造(與結構穩定無關者),則似非70條所稱的主要構造。

另外,由於室外的鋼框架一般定著於外牆旁,附近沒有可燃物,火災燃燒所能釋放的能量非常有限;又由於在戶外,空氣可以自由對流的關係,熱量無法聚積而使溫度升高[1],因此火災對戶外鋼框架斜撐造成損害的機會,相對室內的要小很多。再從美觀的立場來說,鋼框架的防火,一般均採用防火漆較多。而防火漆則有室內與室外用的兩種類型,隨意使用室內型的防火漆於戶外,將導致膨脹、剝落等不良後果[2];且目前經過認證可以戶外使用的防火漆,主要仍需仰賴進口,因此若將有限的預算,使用在不太可能發生的破壞防止上,似值得商榷。

建築物補強之鋼框架,是僅針對地震時的安全之用,與平時或火災時結構的穩定性與無關,因此,是否火災與地震兩者需同時考慮,尚須設計簽證技師針對各面向來做最後的決定。

此外,筆者也曾遇到,因室內鋼框架施作的關係,將大片外牆的開窗,全數改成密閉式的帷幕牆。如此做法,有可能造成火災時排煙面積不足的問題,違反技術規則101條規定,有公共危險之虞,設計者需格外小心。

參考文獻

1.陳弘毅、吳喨生(2013)。「火災學」。鼎茂圖書。

2.劉澤山(2018)。「簡介防火漆」。技師報,1141期。

3.劉澤山(2018。「鋼結構施工」。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