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水塔下部結構設計之研討」一文對基礎版之設計疑義待澄清

貴刊913期「高架水塔下部結構設計之研討」一文對基礎版之設計,筆者建議有下列疑義待澄清。

1、地震橫力對基礎面之力矩=0.428*[(1087.7*(5.6+18)+587*(18/2)]≒13,248T-m,此傾倒力矩對基礎底土壤產生之壓力,遠大於自重對土壤產生之壓力。依地震傾倒力矩對垂直力產生之偏心距e=M/P=13,248T-m/1,842.9 T=7.18m,此偏心距已超出支撐牆外,其地反力已大到無法計算的程度。但作者在「核算基礎厚度及配筋」一節中,不但未使用地震橫力所產生之傾倒力矩來設計基礎地反力,卻用不影響設計結果之垂直地震力來計算,因而造成地反力嚴重低估。

由以上現象地震傾倒力矩對垂直力產生之偏心距已超出支撐牆外,而致一側產生上舉之現象,亦導致對支撐牆對受壓側之壓應力嚴重低估。

2、基礎版彎矩係對支撐牆之外側(即下圖之e點)取外側1m寬之彎矩,但此基礎版為環狀版,外寬內窄(見下圖藍線),對支撐牆之外側(即下圖之e點)所產生之彎矩會大於單純取1m寬計得之彎矩。

3、支撐牆之外側(即下圖之e點)之彎矩,究由那一個構材平衡未交待。因內側之版,不但面積較小且靠近中性軸,地反力會因線性變化而較小。因此,內外彎矩嚴重不平衡。此不平衡彎矩,如何處理未交待。若係由支撐牆之垂直筋平衡,則支撐牆之既有垂直筋不但量不足,且已用來承受垂直載重,。又,且支撐牆對基礎版傳來之彎矩,其版、牆接頭區之平衡模式須雙向考量甚為複雜,須用有限元素才有辦法分析。

4、上舉側亦須檢核因土重及自重產生之向下彎矩而須配置上層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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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結構設計是否正確,要從力學行為是否合理作為設計考量判斷的基準,設計者要有自主正確的思考方向,才不會被錯誤的資料誤導。某些資料來自非強地震區或有誤,設計者不宜拿到設計例不分辨正確與否就照抄。

本文比較簡單、安全的設計方法建議應為如下。

支撐牆之最大壓力即為計算地反力之力量。支撐牆之內、外側取不同寬,使支撐牆之內、外側彎矩可自行平衡,以避免支撐牆須承受額外之不平衡彎矩。否則若支撐構材若改為柱及環梁,則環梁承受不平衡扭力就更嚴重;若將環狀基礎版改為實心版,使支撐結構內外側之版彎矩可自行平衡,且配筋可用二垂直向配置較易設計、繪圖及施工,且安全性較易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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