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8期 社論-論 訂定震後補強及修繕處理規則之急迫性

按現行都市計畫法第3條:「本法所稱之都市計畫,係指在一定地區內有關都市生活之經濟、交通、衛生、保安、國防、文教、康樂等重要設施,作有計畫之發展,並對土地使用作合理之規劃而言。」換言之,都市計畫需考量能滿足人類在生活上的居住條件、商業活動、交通設施、安全、教育、育樂等各種空間上的需求。而都市發展的同時,社會環境與大自然之間的交互作用下,地震、颱風或土石流等天然災害發生的安全,將更具挑戰性。

今年4月3日上午7時58分在花蓮發生芮氏規模7.2、震源深度為22.5公里的地震,在花蓮縣秀林鄉和平村觀測到最大震度達6強。而當日自上午8點開始至10點之間,共發生28起餘震,其中在8時11分及10時14分都觀測到芮氏規模超過6的餘震。4月3日的地震,除造成花蓮市多棟建築物破壞、傾斜、倒塌之外,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等北北基桃生活圈,也有傳出不少災情,顯示這次地震影響範圍相當廣、震損數量相當多。此外,除了建築物受損,也有重要交通設施損毀,包含台北捷運環狀線軌道位移、台九線蘇花公路清水橋斷裂,許多山區有落石、邊坡滑動等災情,太魯閣砂卡礑步道、燕子口等預估重建需七年以上。

0403震害從傷亡統計來看,除了天王星大樓不幸有罹難1名外,其餘均是遭落石砸中而身故。此外,從4月3日起,台灣幾乎天天都有相當活躍的地震活動:4月22日地震發生得非常頻繁;4月23日凌晨在花蓮區域再發生兩起規模6以上的地震,皆屬極淺層,最大震度為5弱,全台有感,不少人在睡夢中被驚醒,有兩棟建築在0403地震時已經被列為危樓,在4月23日當天夜裡就不支倒塌。

0403地震造成花蓮天王星大樓的倒塌,而與另一棟經過補強的飯店的狀況,形成強烈對比。這兩棟建築物相隔不到五公尺,天王星大樓在2018年0206花蓮地震時,因結構受損而被列為黃單,經修繕後已經解除黃單,但仍被0403大地震震倒;至於旁邊的麗翔飯店,在2018年的0206地震時雖有震損情形,管理者委託專業技師進行結構補強,在這次地震中雖有些震損,但整體結構尚屬安全。

為何前述這兩棟建物在0403地震的洗禮下,卻造成二種完全不同的結果?這突顯出一個相當重要問題:地震後經技師或建築師緊急評估有危險之虞而貼紅黃單的建築物,解除紅黃單列管的機制不夠週全。首先是解除列管應由誰來認定?當政府的承辦人員收到管委會或所有權人提交的書面報告,也許僅能知道建築物有做了一些處置,但實則無法分辨該工程屬於修繕或是耐震補強?縱使是進行結構補強,補強後的效益是否足夠?無有驗證?這並非第一線承辦人員的疏失,而是制度不夠完備所造成的後果。

建議主管官署應邀集專家學者,訂定緊急評估紅黃單的震後補強及修繕處理原則;更建議政府,可以參考教育部在民國98年執行「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的作法,針對震後被貼紅黃單的建築物,若要解除列管,應有完整而嚴謹的程序,由專業技師進行耐震評估及補強設計,將結構弱點加以改善,再由數位學者專家組成之審查小組,進行補強設計的實質審查。而審查小組成員,應包含學者專家特別是專業技師。並且在補強工程施工過程中,透過嚴謹的監造及工程督導等方式,處理這些已經身受重傷的建築物。

綜上所述,與六年前0206花蓮地震相比,這次0403地震對於建築物暨鐵路及公路,造成之震害、震損數量相當多、影響範圍相當廣。每一次地震的災情,都是一次真實的試煉,面對建築物自然的老舊劣化,震害的日趨嚴峻,不言而喻。本報以為,請政府應想方設法,善用學者專家特別是專業技師,讓救災更順利、更有效率、讓災民更快獲得照護,這才是大有為政府施政的標竿。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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