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居家無妄之災

我愛鄰居鄰愛我,聲聲笑語笑聲聲;你讓我錯我讓你,融融樂翻樂融融。為此,謹述說下列最近發生在我家的兩則小小事件,與我們技師朋友們閒聊,或可為我們居家生活引之為鑒!

幾天前,接到我們新北市三峽住家管理員的電話,他說在我們大廈一樓電梯出口玄關有兩個人打架,並看到當時在電梯録影帶裡有數人,與該兩人一起乘電梯下樓,中有一位頭髮白白的長者,因戴帽和口罩看不清楚,但長相很像我,問我是否看到他們打架?我回說沒有印象也沒有看見,因此我斷然否認這一位長者是我。管理員就掛了電話,我也莫名奇妙,未把本事件記掛在心上。

有一天,忽然收到三峽派出所的一張摸不著腦袋的通知書,不知到底是什麼事,書上未清楚註明內容,僅載明要我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去領取,我還以爲是什麼要緊證件或銀行存款簿等東西的遺失要招領,在家裡翻箱倒櫃並檢查包包,結果這些都在,沒有遺失,心中放下,但卻讓我百忙了一陣!更奇怪的事,恰巧我的內人在前一天也接了一通詐騙集團的電話,更讓我一頭霧水!我立刻電話查問,值班員警說,請來所裡按指示領取就是,他說本事件不是他此刻值班員警承辦,不清楚其內容。當日又收到從臺北市老家管理員傳來訊息,說是收到新北市三峽派出所寄來的通知書,是記載有關傷害事件的調查案。這是我收到的第二份通知書,因該書未密封,內容曝光,上列有我的大名,致他們懷疑我跟人家打架。我才愰然大悟,原來是上述的打架烏龍事件。我立刻再去電話該派出所,說明如次:(1)在事件發生之後,住家管理員曾問我,有沒有看到在電梯一樓玄關有兩個人打架?我說沒有;(2)管理員再問我說,當時在電梯録影帶裡有一個人與那打架的兩個人乘同電梯下樓,這個人因戴帽和口罩,頭髮白白的,看不清楚,但長相很像我,問我有沒有這個印象?我說沒印象也沒看到他們打架,是管理員認錯了人;(3)我向員警說今天晚上天氣不好、又暗、又有家事,這不關我的事,我不願去派出所領取什麼的。經我說明並請其記錄之後,該值班員警回說本案非他經辦,請我晚上八點再來電,以便當面告知該案承辦員警。八點鐘準,我第三次又去電話該派出所,話說從頭,重複說明上述的話,結果令人氣憤不已和不服,承辦員警竟不相信我說的話,只說來領取什麼的等語,也就掛了電話。

根據第一份通知書上明載,員警是根據刑法和民法條文,有所本和有所憑據而行事,因覺我們溫良百姓得遵從,在幾番心情難平及無可奈何之下,次日在隂雨綿綿中,我撐著傘踽踽前行蹭到派出所,撣了撣衣服上雨珠,入內遞交我前收到的第二份通知書,給當班坐在門口挺胸威嚴的員警。隨後一員警從內間辦公室出來,再給我一紙「傷害案件調查」的第三份通知書,書明隔一個月後的「應到時日」和「應到處所」,「再」來派出所應訊。一看到這通知書,下諭的兩個「應」字說得太硬,似令我非來筆錄作證不可!讓人感到有如包公問案,好威武喔!也像閻羅王要你三更死,你敢不依不來嗎?我登時有點不服氣,向在座其他員警抱怨說,我也不是犯人,要我來協助辦案作證,也該在通知書上寫得客氣一點,該把「應」字改為「請」字為妥,他們都笑了!

盛氣不舒服之下,我離開了派出所,再到我們管委會理論這打架烏龍事件。管理員無奈,才不得已打開電梯録影帶給我看,我看了驚訝,電梯內他們指的那位長者竟然是我本人,我也確認。但我從帶中看到打架的兩造之一,從二樓進電梯和我們一同下到一樓。因為從二樓下到一樓時間很短一會兒,另也許他們在電梯內說話的聲音不大,我就沒注意聽到他們說些什麼?我又好像站在前頭,先出了電梯,從電梯門口前玄關很快拐了彎,已遠遠的離開了他們。出了大門,也不曾回頭看,根本不知道後面發生了什麼事?錄影帶中看他們兩個大人不知何事,在電梯前玄關很兇大吵,如虎兕相鬪大打起來,打到拐彎處,又往前打到電梯間的前方,撞到信箱櫃子幾乎都要翻倒了。兩個人用傘或什麼的打來揮去,也用拳頭雙腳猛擊亂踢,扭成一團都掛了彩。旁邊的人也許是家屬看得緊張萬分,其中一婦人即刻跑出去呼叫人來解救。聽說後來雙雙體盡力竭,都用救護車送進醫院。在醫院似又要再打起來,你爭我吵個不休,也都不顧面子了!不知火氣為何那麼大?大家都是不時見面的鄰居嘛,何必如此,被人看笑話!看了録影帶之後,慶幸好在當時我己離開他們很遠,沒有看到打架;若或看到而好心在場勸架阻止的話,可能就會慘遭池魚之殃!

心想到派出所筆錄作證或可能出庭上法院,大家將百忙空轉一陣,問道於盲,幫不上忙,勞累煩了我。心想哪有不遇而巧遇之事,真是「居家無妄之災」!我也幾次電話責問我們的管委會工作人員,說他們的不是,因為員警到社區調查時未來知會我,讓我沒有機會向員警澄清,那模糊看不清楚的人不是我,莫非是管理員作怪,暗示該模糊的人是我、及告訴我的大名和住的門號住址,您們說氣人不氣人!由於本案讓我心煩,忙了兩三天寫了這一篇告白書,以便到派出所筆錄作證時提出,或可能上法院時可作為書面供詞。我也再電話請問管委會主委,說員警怎麼知道我在台北市的戶籍地址,讓他得把通知書寄到我在臺北市的戶籍地?是否管委會工作人員把我的個資隨便給人?或員警憑告知的大名和住址就能查得?以上這些都是在管委會工作人員未讓我看電梯録影帶之前,小老百姓一時的心理反應;另,是否這録影帶在警方辦案之前,如管委會中人說的是不能事先曝光,以利警方偵訊作業,不致作證者與某人有串通之虞?

知道了這一切,心也罷了,也想員警是為了要知道在電梯內或許我聽到了他們說些什麼,致引起如此兇狠打架的原委,以便辦案。此外,我又心想「解鈴還需繫鈴人」,本要請管委會具文給派出所說明我說的一切,請不要再擾我去問案筆錄作證,或也許要出庭上法院。經與管委會主委說明請其出文,但他說要研究,且臉上似有難色,我也就不再勉強要求他而做罷,還是做個良民,依了他們去應訊吧!但整個事件最讓我氣憤者為在臺北市朋友們眼中,因警方通知書內容曝光,在人前人後我的面子盡失及難堪、人品被玷辱及輕視、名譽掃地而冤曲,這一切也得自認倒楣,只好日後再去向他們澄清說明了;另外氣的是管委會,竟未告知我在員警來調查辦案的事,他們竟不能保護住戶我,有失職責!不知他們在為誰工作及為誰忙?令人深感遺憾!真是天有不測風雲,居家躲武漢肺炎的肆虐,卻躲不過這等莫名其妙的天下怪事,鳴呼哀哉!

隨著那風雨過後,希望能風平浪靜,藍藍的晨曦會再現,以往的是非,如空中的遊戲飄然過去,期盼大家不去咀嚼過去的風雨波濤、不留一點塵埃記憶、握手言歡來共跳一曲雙人探戈舞吧!但也讓我想揭開半年前的另一小事件,我們家裡後陽台,不時從樓上掉下污屑濁物,使我們披曬衣物,遭此粘上及地上經常遭污濁困擾。無奈之下,只好到樓上鄰居告知本事,問他們家後陽台是否也一樣遭此困擾遭殃?如果有的話,是他的樓上鄰居不慎掉落下來的,但是他們說很乾淨,不曾有污屑濁物。當下我心中明白不好明講,只說我看你們家有把掃帚掛在陽台外邊,也許風吹屑物掉下來。他們面子一時掛不住,不意竟勃然大怒,指責我為什麼不去問別家鄰居,卻直來詢問他們?我不理會,你知我知,點到為止,我也就離開了;同時也心想,如果與他們再爭執,無助於事情的解決,人心不可測,可能以後這些濁物情況會更加嚴重,而且日後彼此見面也不知要如何打招呼?深慶自此以後,我們家後陽台也就不再有這些困擾了!由此,讓我深覺,鄰居之間有不愉快之事,要彼此心平氣和,以及忍耐來尋解決,則天下難題那有不可能解決的,何必怒氣沖沖爭論而吵架呢!

筆者面見朋友時,常會心微笑問候說:「您近況如何?好嗎?快樂嗎?」是故本文引用上述兩則小小事件來婉轉閒聊及問候大家好!上述第一件是二三樓上下兩戶鄰居可能是因為居家瑣事關係衝突,有過節而聚怨,致如深仇大恨而發生打架事件;第二件是樓下後陽台遭樓上鄰居不注意污屑濁物掉落的困擾事件,而終於和睦解決。目前我們土木技師公會的技師朋友們也許有很多人住在大樓裡,期都沒有遭此困擾問題也未曾聞,故謹以此描述,提供大家聽聞知悉,以防有這等類似不愉快的事件發生,希望大家心中一畝田都是笑聲聲樂融融,能快快樂樂過生活!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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