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頭防杜新增閒置公共設施 整合資源加速活化

【本報訊】活化閒置公共設施議題,一直以來都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自94年行政院指示工程會,成立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後,14年來累計列管428件閒置公共設施,在各機關共同努力下,繼續推動活化者尚餘82件,工程會近期進一步逐案盤點,執行活化之困難案件,協助各設施管理機關加強活化。

工程會表示,截至107年度第3季,累計列管閒置公共設施,共計428件(原建設經費約576.07億元),已達活化標準346件(原建設經費約338.26億元),繼續推動活化者82件(原建設經費約237.81億元)。為有效活化閒置之公共設施,工程會採取「防杜新增,加速活化」策略,強化源頭管理,並整合資源加速既有閒置設施之活化,以減少閒置設施之數量。

工程會進一步表示,行政院已要求各機關於研提工程興建計畫時,應納入全生命週期之精神,並擬具設施之使用管理計畫,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計畫審議時,亦應評估其需求性、必要性、財務可行、使用人次、自償性、營運管理計畫等,確保設施啟用後無閒置之疑慮。

此外,工程會每季定期召開,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督導會議,協調各機關活化閒置公共設施,且每年定期考核地方政府活化績效,提供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為調整該地方政府補助款之參據,督促各地方政府,加速辦理推動閒置公共設施之活化作業;對於地方政府缺乏活化經費問題,行政院於106年9月核定:「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及考核要點」,同意由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地方政府推動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所需經費,期透過補助措施,讓閒置公共設施重生,發揮使用效益。

工程會強調,列管過程中除定期召開督導會議或專案檢討會議,協助解決困難外,該會亦透過實地訪查:「興達漁港遠洋泊區」、「屏東縣枋山鄉莿桐腳濱海遊憩區」、「新竹縣關西鎮迎風館」、「花蓮縣環保科技園區」及「臺東縣蘭嶼手工藝品展售中心」等案件,掌握執行狀況,主動發覺問題解決問題,其中「屏東縣枋山鄉莿桐腳濱海遊憩區」案,遭遇修正興辦事業計畫問題,工程會洽請農委會專案協助後,已於近日獲得突破,設施管理機關刻正積極辦理後續活化作業。經各機關共同努力下,自105年5月迄今,活化件數計有71件,平均每年活化超過20件以上,列管案件數量已明顯下降,活化成效優於以往。(摘自工程會新聞稿)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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