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築物之基樁或沉箱頂,應以繫樑相接,並使其拉力方與壓力方,均能承擔至少為其較大基樁載重1/10橫力。反之,應以認可之方法,提供足夠牽制能力之措施。
分類:工程鑑定
(1)建築物之基樁或沉箱頂,應以繫樑相接,並使其拉力方與壓力方,均能承擔至少為其較大基樁載重1/10橫力。反之,應以認可之方法,提供足夠牽制能力之措施。
2月6日台灣又再次面臨震災,該地震發生於6日午夜23時50分,其震央位於臺灣花蓮縣近海,根據美國地質勘探局測得地震規模為6.4、震度七級,震源深度約10.6公里。…
本判決值得探討之處
(1)本判決要求鑑定的項目與前一判決相較,似乎少了許多,尤其前一判決要求鑑定「耐震能力」,所費似乎過鉅。
(2)本判決似認:倘若「已足對系爭房屋之建築結構、安全性
根據我國建築物耐震設計基本原則,是使建築物構造體在中、小度地震時,能夠保持在彈性限度內,使地震過後建築物的抗震構造體沒有任何損壞…
2015年6月27日晚間8點半上下在新北市八里區的八仙海岸主題樂園,由「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與「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所舉辦的「Color Play Asia-彩色派對」活動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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