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AI技術 挽救營造產業勞動力不足之探討

一、傳統營造業之困境

中美貿易戰影響及台灣抗疫表現受國際肯定,台商大規模回流投資,幫助撐起2020年台灣經濟景氣。加上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劃,都更與危老案量大幅增加,以及建商例行推案下,去(109)年營建業特別生氣蓬勃,但卻缺少勞動力來負荷。依據營建署2020年12月9日的營造人力缺工最新報告,國內營造勞工短缺,推估高達4萬8千809人,尤其模板工、鋼筋工、水泥工的基層勞工類別最嚴重,缺工高達3萬7173人。

基礎建設是帶動國家經濟成長的重要動力,屬於火車頭行業,政府每年投入公共建設金額高達數千億元,加上民間投資公共建設(促參案)及民間投資建設案亦達數千億元。然而,營建工地卻一直存在著管理上難題,包括人員、機具設備到物料管理、職安管理及環境保護等問題。工地的危險依舊,但政府和民眾對職業安全的要求日漸增高;工地的人力需求依舊,但高齡少子化趨勢,造成勞動力日漸匱乏。缺工問題,不僅可能造成工程延宕,也可能造成成本增加及公共工程流標,致營建品質不良等問題。

台灣目前缺工的產業,多集中在所謂之3K產業(辛苦、骯髒、危險工作),包括特定高危險性製造業、營造業、醫療保險服務業、農漁業勞工,國人就業意願低,而未來十年勞動力持續縮減。營造業屬於外業為主之行業,烈日曝曬、噪音、粉塵充斥的作業環境,體力負荷重,且職業災害率高,年輕人不願意投入這辛苦行業,營造產業勞工年齡老化,人力產生嚴重斷層,影響產業整體發展;而國內民間工程,欲聘僱外籍營造工之規定,係依勞動部訂定之「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辦理,民間(建築)工程,如都更、危老等住宅之重建,非屬上開標準之民間重大經建工程者,則不在核可之列。

內政部表示,基於營造業及建築主管機關立場,為促進民間(建築)工程推動及振興營造業,並帶動周遭產業經濟發展,在本勞優先原則下,初步規劃:基地面積在5千平方公尺以上或樓地板面積在2萬平方公尺以上及工期在1年半以上之條件,並兼顧本國籍勞工就業權益,採總量管制,有限度就民間投資之重大經建工程(住宅、商業辦公大樓)者,得引進外籍營造工。目前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尚在溝通與討論,未有定案。

外籍勞工的導入,無非是想填補營建產業勞力缺口、增加生產力。然而,放寬營造業移工是否是解決缺工問題之萬靈丹?依據勞工陣線協會表示:長期以來,只是壓低工資的移工政策,將使台灣薪資繼續沉淪;勞陣協會也提到:根據監察院去年5月發布的調查報告,本國籍和外國籍的勞工,整體職災死亡千人率,雖差距不大,但在失能千人率部分,移工卻幾乎是本國籍勞工的兩倍。因此勞動政策應該思考解決職業高風險的問題,若只是將台灣勞動者面臨的職災高風險,加倍轉嫁給移工,那真是勞工的災難。

再者,外籍勞工亦有管理上及人權上問題。過去新聞媒體上,經常聽到有許多合法外勞逃跑之個案,係因受到雇主的不當對待所致,對於此種「人權受到侵害在先,而違法在後」的外勞,破壞了我國人權形象甚鉅;此外,外籍勞工在我國亦有異國文化適應之問題,例如飲食、宗教、休閒等方面的需要,需要盡可能讓外勞適應工作環境,才能夠提升生產力;依我國現有之管理法令,如「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之規定,產業外籍勞工集中管理,應依比例規定設置生活照顧服務員,或委託私人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外籍勞工生活管理事宜;再者,有不肖仲介業者,巧立名目,向外籍勞工收取不當費用,將政府規範仲介公司對外籍勞工收取費用上限,置之度外。以上諸般問題,顯示引進外勞,可能解決部分缺工之問題,但卻也可能產生另外新的問題。

營造產業,傳統思維是一個勞力密集產業,靠累積經驗與技術的生產業,非尖端工業;研究發展的投資甚少,工程不確定因素多,技術提升困難,開發出新的施工方法,很容易被模仿,因此投資於研究發展的經費甚少。至於台灣營建產值,遠遠落後先進國家50%以上。根據主計處統計,營建業對台灣GDP的貢獻僅佔2.5%,遠低於推動智慧營造(i-construction) 的先進國家。例如英國的營建產值佔GDP 6.1%,日本佔5.7%,法國佔5.6%,南韓佔5.9%。因此,如何強化AI技術發展於營建產業,讓營建產業數位轉型邁向工業4.0,為當前營建產業缺工之重要課題。

二、AI意義與應用案例

(一)物聯網、大數據與人工智慧

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IoT)是將所有物品連接上網,當任何東西都互相聯結時,即可透過網路,對電腦、裝置、機器或人員,進行集中管理控制,而最終目標是達成任何物品都能互相溝通,讓整個網絡接近全自動化操控。物聯網,不僅可以讓生活更方便,也帶來更多的安全,所有資料經由網路的收集,最後聚合而成大數據,加值運用,達成事件預測與防範。物聯網的概念,是物件與物件之間的互動,那麼如何把「指令」傳輸,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其中一種生活上的應用,就是 RFID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大數據(Big Data),即是將這些分散在各處的資料,全部收集在一個檔案系統中,而這資料量規模,大到無法由人工來進行擷取、管理、處理、分析與匯總解讀。資料的價值,是得靠一連串的處理與分析,轉換成有用的知識,因此產生新商業模式是圍繞著資料本體,透過資料交換與分享取得利益,也就大家口中常說的「羊毛出在狗身上,豬來買單」營利模式。應用Big Data,可以改善道路的養護、維修之交通安全。例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的「道路安全大數據案例分析與應用」,就國內外道路安全案例,收集行政院衛福部的「死因資料檔」、內政部「戶政資料庫」與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資料庫」、金管會「保險資料庫」、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資料庫」、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監理系統」、「事故鑑定資料庫」等,建置道路安全大數據,並納入使用者的安全需求資訊。

(二)道路鋪面損壞調查

以往,國內鋪面養護相關單位,對於鋪面損壞調查(裂縫、坑洞)的工作,主要仰賴人工進行調查。由於以人工方式,進行鋪面破壞調查,易產生耗費人力、時間及人員安全性的問題,且人工方式調查,所取得樣本數量較少,對於鋪面破壞評估調查正確性,相對的較低。有學者整合道路檢測機具與機器人的軟硬體架構,利用機器人同步感測、運算、與運動規劃的特性,同步地將檢測結果回饋到檢測路徑規劃上,利用開發道路鋪面檢測機器人(Pavement Inspection Robot),可測量洞大小、裂縫規模,並算出填補數量。

(三)河川巡防監控

濁水溪水域權責機關,屬於水利署第四河川局,2016年濁水溪被傾倒的圾垃就超過上百噸,李局長為了解決河川被傾倒廢棄物、廢棄溶液以及盜採砂石等問題,在臺灣人工智慧學校的團隊競賽中,提出了河川管理智慧監控解決方案,要將影像辨識結合監視器,來自動巡防可疑車輛,並以無人機蒐證,減少人工巡查耗費知人力,讓巡防工作更有效率。

上述(二)、(三)之運用,就是所謂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此AI技術,係利用越堤道路上布建的監視器畫面,上雲端進行差異分析後,並自動告警;其中的原理,是系統自動比對,前後時間點的兩張畫面,若差異量達到一定程度,就會自動告警;接著,再由系統管理員判斷,是否為違規事件,並通知分布在不同位置的河川巡防員去取締。

三、利用AI挽救勞動力不足之策略分析

(一)營建產業AI技術之應用

一如前述,傳統營造業具有諸多困境,要脫胎換骨,只有寄望於AI技術之應用。AI正對各個領域帶來革命性的影響,相較於醫療、金融、家電產業而言,即使營建工程導入AI技術起步較晚,但AI在大量資料的整理、分析、尋找規律上,有很強的能力,與傳統作法用人力去處理,比起來有很大的優勢,因此AI應該值得工程界的重視。

依據國家實驗研究院之研究,AI主要應用於施工和建築,大致分四個種類:(1)規劃和設計;(2)安全;(3)自動化設備;(4)監控和維護。例如,BIM模型利用AI自動完成管線配置、利用資料分析與機械學習對工程做風險管理、AI搭配聲音、圖像辨識系統自動標記施工現場、建築物智能化管理讓用戶感到舒適、AI搭配機器人和無人機以提升施工效率。

(二)產官學投入AI技術研發

台灣在防疫作戰中,展現出不錯的資訊與科技能力,但當中也逐漸失去整體的競爭力。國內著名已故之AI專家陳昇瑋博士,109年2月22日,於中興大學「人工智慧在台灣-產業轉型的契機與挑戰」之演講中,曾提及台灣面臨產業AI化挑戰:包含實戰人才的缺乏、資料基礎建設不足、找到問題不簡單、及產學之間的鴻溝等問題。特別是在營建產業上,因投入研究經費不足,故技術提升緩慢,更應努力迎頭趕上。冀望營造產業,必須正視產業轉型的重要性,藉由新的產業製造技術及人力運用模式,降低施工現場所需要的人力,以減低勞動成本,提升施工品質與效率。

近年來,臺灣積極於營建產業轉型升級,有鑑於人工智慧已經漸漸成為各國產業必爭的領域,惟營建產業在人工智慧方面的發展,似未有突出表現。臺灣營建產業之經濟型態,係以中小企業為主,其營運方針多為追求利潤,極小化成本費用,欠缺研發經費。主管公共工程之工程會及民間工程之營建署,應重點補助大型建設公司及營造廠,並結合學校營建土木系所及資訊系所,進行產官學研發工作,由政府提供一部份資金,學校機構提供AI技術,產業提供人力及物力,共創三贏目標。

(三)學校教育加入AI課程

由於臺灣目前學校教育,未能及時配合新興科技需要,培育新領域人才。因此,為強化臺灣人工智慧產業專業人才培育,政府應全面檢視調整大學系所類別,大幅提高該營建產業AI人才教育經費外,並積極延聘國際專業學者,傳授知識與經驗;此外,為植根人工智慧技能,應思考將人工智慧相關課程納入基本教育,以累積人工智慧的經驗。

同時,應參考國際間對於AI人才培育的作法,鼓勵營建產業積極與學校合作,針對營建產業開設培育多元AI人才的課程,強化就業力及與產業聯結,以縮短學用落差。

四、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台灣近年來面對少子化與老年化,已經是不可逆狀況,營建業所受到缺工之衝擊,數倍於其他產業,而高度勞力密集的特性,以及工地環境髒亂、必須曬太陽及工地安全風險性高等,讓年輕人不願意進入營建產業。

長遠來看,應導入人工智慧技術(AI),以及智慧預鑄工法,降低工地勞動力之需求,以提升營建產業技術及品質,是營建業必須要走之路。

同時,政府應參考國際間對於AI人才培育的作法,鼓勵營建產業積極與學校合作,針對營建產業開設培育多元AI人才的課程,強化就業力及與產業聯結,以縮短學用落差。營建產業應設法運用數位轉型邁向營建4.0,以先進的AI技術發展,提升自動化程度改變人力需求。

(二)建議

節省成本、提升效率是利用科技的原動力。AI技術運用於營建產業勞動力不足之影響,尚不足以影響工作權問題。然而,人工智慧是否能作為法律上的權利主體,即擁有權利(如,作為創作的著作權人、發明的專利權人等),仍屬法律爭議問題,目前我國法制尚定位不明。惟,目前各國實務上,大體上都認為人工智慧不能作為權利主體的看法。又,礙於專利權問題,恐無法大量應用,此乃尚待克服的部分。

參考文獻:

1.參營建署網站: https://www.cpami.gov.tw/。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5月15日。

2.主要以土木工程為主之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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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參2020年9月22日中時新聞網,網站: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922005713-260407?chdtv。

6.20210311破天荒開放私人營造工程引進移工,將嚴重衝擊本國營造業勞工就業,「同工同酬」才能杜絕血汗營造;以上請參臺灣勞工陣線網站:https://labor.ngo.tw/news/news-now/1045-news20210311。

7.監察院109年05月12日糾正案文,案由:『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調查︰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給付統計,製造業移工職業災害失能發生率明顯高於本國勞工,在98年至107年的統計資料中,製造業移工職業災害失能千人率幾乎都是本國勞工的兩倍,究竟造成製造業移工較高職業災害失能發生率的原因為何?主管機關有何政策來降低製造業移工職業災害的發生?有深入調查之必要調查報告』。

8.聯合新聞網,台灣成打黑工天堂-無法遣送回國的失聯移工,為何到處趴趴走身價反漲?逃跑移工無法遣返、收容所爆滿;參網站https://udn.com/news/story/6839/5081188。

9.參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0與40之1條規定。

10.天下雜誌,重振台灣火車頭產業地位,營建業如何用數位轉型邁向建築4.0?參網站:https://www.cw.com.tw/article/5102861。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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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參陳福吉,資訊補給站-淺談物聯網、大數據與人工智慧,台糖通訊8月號,2018年。

13.同前13註。

14.參林大傑等,道路安全大數據案例分析與應用,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究報告,2017年10月。

15.參吳健碩,道路鋪面破壞影像辨識系統之研究,龍華科技大學工程技術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7月。

16.參康仕仲,自主式機器人於道路鋪面智慧化檢測系統之研究--子計畫三:道路檢測用輪型機器人雛型載具及演算法研發(第3年)研究成果報告(完整版),2010年10月31日。

17.參Ithome新聞網站:https://www.ithome.com.tw/news/134401。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5月16日。

18.參國家實驗研究院網站:https://iknow.stpi.narl.org.tw/Post/Read.aspx?PostID=14440。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5月10日。

19.參鄧勝軒,從防疫作戰中,談AI之發展強化,技師報第1222期,2020年5月9日。

20.參2020年04月06日工商時報,網址:https://ctee.com.tw/house/housinginvest/246942.html。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5月16日。

21.參沈宗倫,人工智慧科技與智慧財產權法制的交會與調和—以著作權法與專利法之權利歸屬為中心,載:人工智慧相關法律議題芻議,頁181〜218,頁196、202,2018年11月。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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