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談 缺氧局限空間意外之防止

壹、說明

營造業職安的良窳,是先進國家的象徵,也是尊重生命的表現。近年來,公共工程營造工地安全衛生工項已逐漸量化計價,惟部分營造廠商卻仍停留於舊思維:「安全衛生工項即利潤的觀念」;殊不知杜絕職業災害,保護勞工生命安全、及消除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才是廠商應落實的觀念。所以營造廠管理階層,必須在勞工每日上工前,實施勤前教育並進行危害因素告知;監造單位執行時,也應隨時避免危害因子發生,如有潛在危害因素,務必加以督促廠商改善。

此外,雇主讓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應先確認該空間內,有無可能引起勞工缺氧、中毒、感電、塌陷、被夾、被捲及火災、爆炸等危害。有危害之虞者,應訂定危害防止計畫,並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及相關承攬人依循辦理。本文旨在探討缺氧局限空間危害類別,秉持「安全第一、品質優先」理念,工地沒有安全就沒有進度,工程團隊秉持理念落實於工地,共同創造工安零事故、零災害目標。

貳、缺氧局限空間的特徵與作業規定

所謂局限空間,係指內部無法以充分且適當之自然通風,來維持內部清淨之可呼吸性空氣,非供勞工在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且勞工進出受限制之空間。局限空間作業場所,包括:(1)非供勞工在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2)勞工進出方法受限制、(3)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充分清淨空氣之空間,符合以上條件者,即屬於局限空間作業。勞工在進入局限空間作業時,可能存在的危害,概如以下各項:缺氧、有害氣體中毒(如一氧化碳、硫化氫...)、感電、塌陷、被夾、被捲、火災及爆炸等危險之虞。勞工因工作需要,不得不進入該危險的環境進行作業,因此事前的準備與預防,非常重要,茲提供國內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有關局限空間的作業規定,如表1所示。

局限空間的特徵「缺氧」,是指空氣中氧氣濃度未滿18%的狀態,即使沒有任何有害氣體存在,只是缺乏氧氣仍然會窒息。例如:塑膠袋套頭,氧氣耗盡即會窒息;燭火以杯子扣住燭火會熄滅;若人員身處缺氧環境中,就會造成死亡。一般正常狀態下,氧氣濃度為21%,若低於6%以下時,即能造成瞬間倒下。

身體對氧氣濃度不足的反應,如圖1所示。其他有害氣體:如一氧化碳屬無色無味有毒氣體,暴露於200ppm以上,會引起劇烈頭痛;400ppm以上會引起噁心、昏暈;2,000ppm以上會喪失意識及死亡。硫化氫會刺激、破壞血液,暴露於200至500ppm會引起頭痛、噁心和嘔吐等症狀;500ppm以上會導致意識喪失、肌肉麻痺、神經組織受損及死亡,因此身處上列環境時,不可不慎。

表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之局限空間的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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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身體對氧氣濃度不足之反應(出處:台灣世曦公司-葉競聰先生)

 

參、隧道開挖之局限空間注意事項

對於隧道、坑道開挖作業,應就開挖現場及周圍之地表、地質及地層之狀況,採取適當措施,以防止發生落盤、湧水、高溫氣體、蒸氣、及缺氧空氣、可燃性氣體等之危害,應注意事項如下。

1.從事隧道坑道開挖作業時,為防止甲烷或二氧化碳之突出,導致勞工罹患缺氧症,應於事前就該作業場所及其四周,藉由鑽探孔或其他適當方法,調查甲烷或二氧化碳之狀況,依調查結果決定甲烷、二氧化碳之處理方法、開挖時期及程序後,實施作業。

2.將缺氧空氣直接排出外部之設備、或將可能漏洩缺氧空氣之地點予以封閉等,預防缺氧空氣流入該作業場所之必要措施。

另外,對於隧道、坑道作業,有因落磐、出水、崩塌或可燃性氣體、粉塵存在,引起爆炸火災或缺氧、氣體中毒等危險之虞,應即時讓作業勞工停止作業,離開作業場所;非經測定確認無危險,不得恢復作業,以確保該作業環境,符合下列規定:

1.空氣中氧氣含量不得低於百分之十八或高於百分之二十三。

2.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10 ppm。

3.引火性液體之蒸氣或可燃性氣體之濃度,不得超過其爆炸下限之百分之三十。

4.空氣中有害物之濃度,不得超過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之規定。

5.不得有其他環境狀況會引起勞工生命或健康立即危害者。

對於沉箱、沉筒、井筒等之設備內部,從事開挖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應測定空氣中氧氣及有害氣體之濃度。

2.應有使勞工安全升降之設備。

3.開挖深度超過二十公尺、或有異常氣壓之虞時,該作業場所應設置專供連絡用之電話或電鈴等通信系統。

4.開挖深度超越二十公尺、或依第一款規定測定結果異常時,應設置換氣裝置並供應充分之空氣。

綜上所述,局限空間作業時,需進行通風與氣體偵測作業,俟氣體濃度達到CO(一氧化碳)低於35ppm、H2S(硫化氫)低於10ppm、GAS(可燃性氣體)低於30%(LEL)、O2(氧氣)介於18~23%(VOL)後,人員始可進入作業,且人員在局限空間作業期間,仍應持續進行氣體偵測及通風換氣作業,並於明顯處標示進入作業人員名牌,俾符施工作業安全。

肆、結語

公共工程建設,一直扮演台灣火車頭,工程施工務必秉持「安全第一,品質優先」理念,尊重勞工生命、消除作業環境潛在危險因子發生、及落實工地安全衛生措施設置,以帶動台灣工程國際水準,創造工安零事故、零災害目標。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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