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4期 社論-論營建產業淨零碳排

政府為了減緩氣候變遷,2015年《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制訂:「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應降為2005年排放量50%以下」的長期目標,環保署也設定「2020碳排較2005年減量2%」的第一期目標。但直到2018年為止,我國排碳量卻仍比2005年高8%,「德國看守」(Germanwatch)之CCPI評比全球氣候變遷績效,台灣得到倒數第三的末段班成績,實應急起直追。

根據國際能源署(IEA)相關統計,建築耗能約占全球36%,碳排量約占37%,而交通運輸和其他工業則各佔23%,因此,建築被視為是實現《巴黎協定》的重要關鍵之一。又,依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與全球建築與營造聯盟(GlobalABC),於《2021全球建築和營造現況報告(2021 Global Status Report for Buildings and Construction)》指出,全球若要實現《巴黎協定》控制全球升溫不超過1.5℃的目標,建築和營造業必須採行三重戰略,在建築的整個生命週期中減少碳排放:(1)減少能源需求(例如改變使用行為和提升能源效率)、(2)降低電力供應的碳排放(例如採用可再生能源及其他零碳供暖技術),以及(3)解決建築材料中隱含的碳。

又,國發會今年3月正式公布「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要求100%的新建建築物及85%以上的既有建築物,2050年前必須逐步轉型為『近零碳建築』。政府為加速邁向2050年淨零排放,行政院環保署在2021年10月21日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之後,行政院在2022年4月21日通過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並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後續送交立法院審議,預計最快將在2024年開徵碳費。

一旦啟動淨零碳排的目標,許多產業都將改變營運模式。而建築營造部門,曾被聯合國氣候大會認為是最具減碳潛力的部門,建築產業要如何因應並減少碳排放量,是未來的重要課題。至於如何徵收碳費、碳盤查及查驗如何分級管理,目前環保署正研議當中。

惟無論如何,營建產業應提早因應此趨勢,「淨零排放」為一長期的目標,而為了達成上述目標,可區分下列階段性目標:包含第一階段之「碳盤查」,也就是由碳盤查著手,了解營建產業因生產及投資行為而產生的碳足跡,以公共工程而言,於規劃階段,評估符合成本效益分析(經濟效益),避免產生蚊子館,增加維護成本,後續再輔以價值工程研析作為,使規劃方案更為合理;產品碳足跡則為產品生命週期所產生的碳排放量,藉由了解營建產業及其生產的產品所衍生的碳排放足跡,以利訂定後續執行方案。

第二階段為「碳減量」,依據前述碳盤查的結果,擬定減碳方案,設計階段運用低碳排產品進行設計,針對必要設施謹慎運用高碳排產品,如水泥、鋼鐵、鋁製品。並挑選友善環境的工法,例如生態工程、循環經濟、土方挖填平衡、預鑄工法、構造物延壽等做法。

第三階段則為「碳中和、淨零排放」,針對執行方案需求進行碳交易、碳抵換、負碳技術等相關碳權及碳循環活動。

以建築而言,實踐淨零碳排可以推動建築4.0,亦即可整合綠建築、健康宅、物聯網與AI智能的智慧建築,將建築規劃納入ESG(環境保護Environmental、社會責任Social,公司治理governance)概念整合,在建材選擇或施工工法,甚至是建築建造過程中,設法內化減碳行動方案的內涵。

總之,「淨零排放」從「碳盤查」到「碳減量」,最後到「碳中和、淨零排放」,是一個巨大工程,從政府宣示政策後,各部會擬訂具體實施政策,以及民間企業是否能夠執行,必須要多方達成共識及努力才能克盡其功。2023年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碳稅將試行,台灣則採碳費先行;關於碳定價問題應先從碳排大戶徵收,以價制量促進減排,讓營建產業有時間因應、調整或轉型,同時也要從土木營建相關教育養成著手,培養此方面人才才是。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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