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8期 社論- 論 落實淨零碳排之儲能發展

在全球淨零碳排趨勢下,臺灣正處在能源轉型的關鍵時刻,低碳城市、能源、儲能,更是未來的課題。政府自民國(以下同)104年『電業法』修正通過後,積極推動「能源轉型」,目標為提高再生能源占比,以及接軌國際綠能趨勢,推動相關綠能產業發展。

為達成落實「能源轉型」與降低碳排放之目標,乃搭配多項前瞻基礎建設:諸如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智慧電網、儲能設備、電動車等,並期於113年達到300萬戶智慧電表之裝設之目標。其中在「儲能設備」方面,係依照「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執行,以綠能推動、產業發展及與科技創新,為該方案之三大願景,目標為104年達到太陽光電裝置容量20GW、風力發電5.5GW的總發電量。

根據國際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工作小組說明,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為來自大自然的能源,由於天氣、陽光和季節性變化影響,輸出有波動問題,存在著發電量不穩定情形。考量此問題較佳的解決方案,就是建構完善的儲能系統(Energy Storage System)。儲能系統/設備,具有快速充放電之特性,可有效率提供電力系統輔助服務,以維持系統穩定。儲能系統/設備,能彌補能源供給的波動及間歇性,當有多餘電力時能先行儲存起來,作為緊急備用電力的儲存系統。

換言之,為彌補再生能源發電量不穩定問題,以緩解對電網的衝擊並提升電網穩定度,乃一面透過尋求替代能源、提昇發電效率、節約能源、進行產業結構之調整等,另一方面將發電設施設備融入生活中:太陽能光電板成為建築外牆建材一部份、儲能系統則變成隔間牆。在儲能技術應用,越來越成熟情況下,可望為綠能產業注入新契機。

今年6月,經濟部能源局公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新增第12條之一,「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符合再生能源設置條件者,除了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且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意指未來新建案、都更案及增改建等建築類型,都須強制適用;目前由能源局制定母法,而後續包括規模、裝置容量等子法,將由經濟部能源署會同內政部營建署共同擬定。

過去幾年,台灣經歷限電、與備用容量率不足之試煉,加上今年303全台大停電,停電頻率似乎越來越高,顯示能源政策之規劃良窳與落實的重要性。能源不只是推動經濟成長的動力,更是驅動經濟發展的引擎,因而因應電力吃緊之儲能系統/設備,乃受到矚目,形成發展的趨勢。實務上,不僅既有老舊建築物集合住宅,使用柴油發電機造成空氣污染,電力約只能持續供應4~8小時;甚至最近幾年興建的集合住宅大樓,發電機也只能供電梯等公共設施用電,以及室內設有提供緊急電源的不斷電插座而已,有配置儲能系統/設備的集合住宅,非常的少見,值得大家重視。

查今年政府推動『2050年淨零路徑圖』,主要目的在降低碳排放量,加速驅動再生能源的發展以及儲能系統的建置。因此,我國能源政策的核心價值,乃為積極增加能源自主性、確保能源多元性、優化能源供給結構、推動能源先期管理及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以建構穩定、可負擔及低風險之能源供需體系。至於環境永續方面,如何降低能源系統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改善空氣品質、落實能源設施佈建,均應納入區域環境考量,完成既有核電廠除役、並完善核能發電後端處置營運,以打造潔淨能源體系與健康生活環境,促進能源永續發展。

綜上所述,為邁向淨零碳排之儲能發展,本報建議主管官署,除了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符合一定條件,達一定規模以上者,均應率先導入儲能系統,並給予適當的補助之外,對於既有老舊建築物集合住宅,亦宜有簡易之儲能系統策略,予以彌補。至於,目前有許多技術研發,針對能源儲能與智慧系統方面努力在拚搏,希望藉由儲能技術來提高能源轉換效率並儲存電力,但在技術發展和成本效益上,將是一項重大挑戰,建議政府應予關心,適時協助與指導。本報呼籲:產官學研各界及專業技術人士,大家能一條心,共同努力,那麼台灣邁向淨零碳排儲能發展的標竿,才能早日實現。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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