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6期 社論-「外牆安全檢查診斷」之費用與責任 應明訂合理的規定

大樓外牆瓷磚飾材剝落,砸傷路人、車輛,時有所聞。台北市政府今年首創全國,實施「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制度」,要求11層樓以上及屋齡超過15年的2,970棟公寓大廈,辦理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否則將予開罰。建管處7月起,陸續發函社區管委會要求執行,但日前因有民代接獲投訴,質疑僅4家機構可承作該項業務,且因其中一家公司報價達90萬元,而痛批市府政策有圖利特定業者之嫌,台北市政府因此緊急喊卡。

同時,建管處表示,將參考日本專業廠商的收費額度,擬訂「參考收費價格」,並建立願意按此價格收費的『業者媒合平台』,避免有少數壟斷或漫天開價之情事。而開罰政策,從原本「限期年底申報完成」,改為「今年積極輔導、不用申報」;明年則先由公務機關先行,至於私有大樓,尚無具體實施時程。

由於台灣夏季豔陽高照、且早晚溫差大,加上雨季時雨水滲入外牆構造,加速外牆飾材劣化。每當逢寒流時節、氣候劇烈變化之際,易導致瓷磚與外牆泥作面之間,產生膨起、剝離而掉落;此外,根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調查,比起瓷磚飾材,石材飾材的老劣化、支撐力等問題,更加嚴重,一旦掉落,砸到經過的人員或車輛,後果更不堪設想。無獨有偶,在台北市外牆安全診斷政策喊停後不到三天,報載新北市的中和區,於10月11日晚間,一棟大樓就發生外牆石板脫落,只差不到3秒鐘,就砸中一名撐傘路過的婦人。

實際上,外牆飾材掉落傷人的憾事,絕非台北市獨有,中央也曾考慮訂定全國一致性的法令,但暫無明確時程。借鏡日本法制,為確保建築物的安全性,早在2008年建築基準法及其相關法令改正時,就規定凡竣工達10年以上的大樓,必須全面調查、診斷建築物外牆,否則將處以100萬日圓以下的罰款。因此,台北市此次超前部署、率先修法實行,並非閉門造車,實是有所本之政策。

然而,外牆安全檢查,不僅範圍、方法,可能不盡相同,且涉及責任層面的問題。業者將本求利,無可厚非;政府在擬訂「參考收費價格」時,務必應兼顧合理之成本及利潤,而不應全盤站在「社區能否負擔」的角度來看,否則結果可能導致劣幣逐良幣;衍生有不良廠商願意不惜血本,而製作虛偽、不實的檢查報告,絕非制度原意!

再者,依據台北市的申報規定,檢查人員於檢查後應作成檢查書表,並提供予具有一定專業技師、建築師證照等資格的「診斷」人員簽證,製作診斷書表。此固為「專業者檢證、把關」制度的體現,亦為國外立法例所採取。但「診斷人」,畢竟非實際「檢查」之人員,如同醫師一般,其所「診斷」者應為「檢查之結果」,而不對醫事檢驗師的「檢查行為」負責。此外,診斷費用多少為合理,亦須考量其耗費的人力、時間成本與責任範圍。

綜上所言,此次台北市建管處能傾聽民意,立即因應處理,值得肯定;但,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是否真有少數壟斷或漫天開價之情事?箇中原因,恐不單純,值得政府機關、參與推動之公會或協會、以及技師和專業檢查人等,一起坦誠周延檢討,才能找到問題癥結所在,繼續推動這良善的制度。本報並建議,政府應於相關法制中,明確訂定「診斷人」之工作內容與責任範圍,否則在酬勞有限、責任卻「無限」可能之下,有意願從事的相關專業技師或建築師,恐怕會視此業務為畏途,亦將可能導致劣幣逐良幣,出現有不實簽證的情況,絕非公共安全及民眾之福!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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