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9期 社論-「轉型社宅計畫」 貴在落實施行

『一屋難求』是現今台灣的現狀,特別是都會區。政府為遏止炒作亂象,內政部日前已祭出「五大打炒房措施」:包括全面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嚴懲炒作者、預售屋解約需申報、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等。但,房價還是節節高升。

為了回應大眾對居住正義的渴望,政府先前推出8年20萬社會住宅政策,包含透過中央、地方政府興辦社宅之12萬戶及包租代管8萬戶;但截至110年11月底,社會住宅興辦約5.2萬戶(包含既有、新完工、興建中及已決標待開工者),加上包租代管約2.8萬,小計8萬戶,尚有12萬戶的缺額。

為填補前述的社宅缺額,內政部乃規劃讓國內一般旅館超過16萬房間數的一成約1.6萬戶及部分公私有房舍約4千戶轉型作社宅的政策,約計2萬戶,其中1.2萬戶供都會區求學、就業需求者,8千戶供弱勢或中低收入家庭。因此,行政院於去(110)年12月16日核定「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下稱:轉型社宅計畫)。

查,該『轉型社宅計畫』營運管理以3年為1期,透過減免稅賦、補助費用、輔導轉型與貸款協助等誘因,鼓勵旅館業者及租賃業者申請。其目的除提供青年及弱勢族群更多元且優惠的居住選項外,同時協助旅館業者度過疫情,緩解經營壓力,可說是一箭雙鵰。而營運期結束後,旅館業因仍保有旅館執照,可重新回歸觀光市場;公有房舍則在都市計畫下另作規劃。

依據該計畫,政府補助業者改裝修繕費,並給予許多稅務的優惠,以市價租金5折、7折及8折承租,提供租金差額補助...等。但,由於都會區土地建物取得成本高,許多旅館業者以租賃建物方式取得使用權,將成本換算後,每房平均成本2萬元,故租金不低;且將旅館轉為社宅,以空間大小來說,較接近租賃市場中的分租套房,適合求學、單身就業者,不適合一般家庭;因此,如果政府不提供媒合協助,在客源無法保證下,恐會影響計畫的推動成效。

此外,雖然內政部強調,旅館轉型社宅,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均需符合建築法及消防法相關規定,未符合者,國家住都中心將要求改善,於審查同意後才予以補助,以確保居住公安及消防安全。但,是否涉及建物用途變更,營建署表示,旅館業建築物類組屬B4類組,是供不特定人住宿休息的場所,每年均須辦理公安及消安檢查檢修申報。就公安的使用強度觀點而言,是把允許高強度使用的空間,轉成作為較低強度的使用,持有旅館登記證的業者,轉型社宅長租給住宿者,並未違背建築技術規則使用類組之定義、及維護公安之法意。

綜上所述,轉型社宅計畫的用意,旨在於協助旅館業者度過疫情時期,同時期望提供青年及弱勢族群租居另一種選擇,但僅具短期效果,本質上與政府興辦之社宅不同,較類似包租代管。然而,在高房價、低薪資時代下,以社宅因應民眾對居住權益需求,對全台約有300萬『買不起只能租』的租屋族來說,可說是杯水車薪;更何況租金補貼也可能看得到吃不到。

本報以為,政府應更積極面對租屋黑市問題,思考如何增加租賃市場透明度,健全租賃市場,促進租屋雙方權益平等,才是長久之計。此外,針對各種政策的推動,包含本轉型社宅計畫,除了要規劃良好符合現況需求外,施行前應把關各種居住公安及消防安全之審查,施行中更應主動積極發現問題立即因應處理排解...。換言之,政府政策之施行要在具體落實執行,公權力要有效的發揮介入,不能光說不練,如此才能緩解社會各界對政策的諸多質疑,期望政策有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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