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5期 社論- 論 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汙名的解方

8月20日,由『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主辦的「還路於民」上凱道大遊行,主軸為「行人零死亡」,希望政府能夠承諾在『2030年,讓道路行人死傷人數減半,並在2040年達到行人零死亡的目標』。聯盟有五大訴求,包含健全人行設施、改革駕訓及駕照考驗制度、執法捍衛行人路權、重建交通法制並通過《交通安全基本法》、推動「零死亡願景(Vision Zero)」,該活動獲得行政院及各縣市首長認同響應。

雖然,民氣可用且首長有共識,但要洗刷台灣『行人地獄』的污名,恐非一蹴可幾,還有漫長的路要走。光要回應聯盟五大訴求,牽涉之行政單位或技術官僚甚廣,許多盲點類如:政治沉痾治癒、民眾用路習慣的改變、法規的修訂、規劃設計理念的轉變更新,乃至中央與地方預算的編列分攤、執行配合,特別是中央與地方『公權力介入的意願與力度』,在在都有關聯,絕非可立顯成效的簡單議題。未來如何推動,應先想想希望下一代生活在怎樣的台灣,是行人地獄還是行人天堂?這答案需由每一個台灣人自己深思後回答。

其實,要『還路於民』,洗刷台灣『行人地獄』的污名,對策處理有短期與長期之分。看台灣現況,大部分的縣市是:商家及攤販佔據騎樓、機車佔用人行道,行人被迫必須走到馬路上。安全沒有保障,行人成為最弱勢的一方。眾所周知,公權力不執行,相對的就是保障佔用者,保障一群既得利益的人,置大多數人的權益於不顧,這是病態的公權力;因此『還路於民』短期策略,就是政府公權力必須立即邁出正確的第一步,無需增加預算。只要在現行體制下,依法行政,取締商家及攤販退出佔用的騎樓、取締機車退出人行道。不鄉愿、不怕關說,勇敢執法,還給行人一個安全自在的步行環境。

反之,若清空騎樓、人行道、還路於民,如此簡單的事務,公權力執行都有困難,那麼前述五大訴求達成的願望,不啻為空中樓閣,打打嘴砲而已!政府如果沒有勇氣,讓民眾擁有決定道路的使用權利,就永遠無法改變現況,來洗刷行人地獄的汙名。當然,只要人民對政府公權力執行有感,遇到某些人士或惡質民代的關說時,人民自然會作為政府的後盾,讓這些人不敢囂張。

至於『還路於民』長期策略,以歐美先進國家的經驗為例,我們必須先明確了解:「一個能建造可步行的城市,才是有發展前途的未來城市。認同道路必須向所有人開放,而不只是關照汽、機車。」台灣目前的法規及設計者,常視車流為交通的主要核心,以「封閉系統的國道車流」為理論來設計城市道路,而忽略行人的安全需求。但目前設計時,行人需求常放到最後考慮,一切以車行為主。本報呼籲,國內規劃道路之相關專業工程師,如土木、交通工程師、運輸規劃師、城市設計師等,必須努力改變新思維。體認任何交通事故之責任,不完全在使用者,如設計者能先破除以往的思維舊習,融入以「慢」為主的理念,道路設計改以人行空間及動線為優先,之後再考慮其他運具需求來規劃車道。

此外,一些先進國家的人民,大多體認「慢、活」是一種生活的品味,一種生活的態度。先從個人心境及思維改變,逐漸的改變周遭的環境、群體意識,漸漸地成為一種習慣,或許這種「慢、活」節奏,正是改善台灣行人地獄的最佳良方。如此,從根本做起,才可能改變未來城市整體風貌,台灣的城市,如果能嘗試慢慢離開汽機車,往人行的城市方向發展,可能不僅讓民眾不需要使用汽機車、也會讓民眾不想使用汽機車。

綜上所述,本報以為,教育才是『還路於民』永續萌芽的關鍵,自幼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落實施行,才能使短、長期策略績效顯著昇華。任何人能在行人街道上的任何一處自在停留,無須擔心行的安全,也是城市文明的象徵。台灣城市必須往一個以『行人、自行車與公共運輸』為主的城市而努力,只要領略慢活步調,自然可以改變城市的交通運輸方式。那麼歐美媒體報導『台灣是行人地獄』之汙名,才有洗刷的一天,讓台灣城市更安全、更美麗,朝「慢速、好生活」邁進。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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