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3期 社論-再論「階段性補強」應積極推行

台灣果真是多震之島,今年(2023年)10月24日上午7時5分,在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6.2地震,深度僅5.7公里,屬於「極淺層地震」(小於10公里),震央位於花蓮縣政府東方120.2公里處,最大震度3級,這起地震是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在觀測範圍內第一起規模6以上的地震,也是規模最大的地震。同一日(24日)上午10時54分,再度發生芮氏規模5.1地震,地震深度24.3公里,震央在花蓮縣政府東方113.4公里(位於台灣東部海域),最大震度宜蘭、花蓮等地1級,為繼上午7時5分地震後,當日的第二震。

根據氣象署統計,近10年來,每年發生規模6以上地震,平均有2至3個;每年發生規模5地震則平均有24個,今年已有25個,還算是在平均值範圍。然而,中研院地球所兼任研究員汪中和指出,自2018年開始,地震活動偏低,西半部地區能量沒有適度釋放,應格外留意。

前述10月24日連續發生二次規模5以上有感地震,不禁讓人回想起去年9月17日及18日,連續發生在台東關山地震、與池上的花東地震,二次地震的震央都靠近池上斷層,造成花東地區許多建築物之損壞與倒塌。北從玉里、富里等南花蓮,一直到關山、池上、鹿野等北台東區域,南北距離超過50公里,分佈範圍極廣。而且從災損的建築物,大多集中在一層樓、木造或磚造等建物,而非過去常見的鋼筋混凝土建築物。

另外,再對比2016年0206高雄美濃地震以及2018年0206花蓮地震,主要震損則以中高樓層的建築物為主。從震後勘災的結果可以發現,每一次地震造成災害的建築物種類不盡相同,除了地震規模、震源深度、各地震度、地盤種類等條件相異外,每個地震產生震波的能量以及頻率內涵亦使得受震害影響的建築物大不相同。

由此可見,先天耐震能力不足或有瑕疵的建築物,都有可能在某一次的地震中,受到嚴重損壞甚至倒塌,萬萬不可掉以輕心。雖然每一次的災損狀況不同,但學者專家調查研究後,仍歸納出許多建築底層倒塌,上半部相對完整,反映出「上下樓層間強度差距過大,地震損害過分集中」的情形,因此內政部在111年6月14日公告修正的新版「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0月1日生效,第八章第8.5節,即以排除弱層破壞補強方式,降低在地震下因軟弱層集中式破壞而崩塌的風險。

談到對於耐震能力不足的老舊建築物,長期以來因住戶意願整合不易、經費自籌困難、施工期間安置不易,乃採用「階段性補強」這種短期緊急性的處理措施,以快速有效地改善軟弱層致命傷,降低下次大地震因軟弱底層破壞而倒塌的風險。而且,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原營建署)亦提供最高新台幣450萬元,並以不超過總補強費用85%為限的經費補助,大大地降低民眾經濟上的負擔。

然而,「階段性補強」已經推動數年,執行成功的案例,仍趕不及建築物老化的速度。初探其原因,除了民眾對耐震補強的觀念仍然不足之外,建物經過階段性補強後,雖然倒塌機率已大幅降低,但仍有可能造成其他破壞模式發生,若要達到耐震設計地震的合格標準,未來仍需進行整幢完整補強,因此設計者對於簽證的責任,有所顧慮;而施工者亦唯恐衍生維護階段的困擾,因此成效不彰。

本報認為,「階段性補強」不能因遭遇困難而推遲不進;「階段性補強」固然與危老重建不同,但主管機關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應取法危老重建的做法,從法規的鬆綁、加強獎勵、加強宣傳教育...,用盡一切資源,始有台北市、新北市及其他六都城市,近年來才有危老重建的成功結果;本報建議,針對「階段性補強」,政府應主動積極邀請產、官、學、研等各方面專家共同研擬,讓法令及政策更加完備,且對補強責任轉移乙節,研訂合理合情合法的鬆綁,才能使更多專業技師或建築師願意投入這個領域,才能在災害未發生前,找出有弱點的建築物並加以改善,讓未來可能的風險降低。在多震台灣島上,讓人民都能安居樂業,才是大有為政府的德政。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版權重要說明】:本網站內容係由該著作權人或團體同意下轉載、或由該作者或會員自行創作上載發表之沒有違反著作權之圖稿內容,一切內容僅代表該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本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讀者認為文章或評論有侵權不妥之處,請與聯絡我們,將儘速協同處理;同時未經本網站同意請勿任意轉載內容,我們也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